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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乐球直播 发布时间:2024-05-01 00:32:22返回列表

  原标题: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674.87万元,同比减少10.43%;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53,140.91万元,同比减少487.44%,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413.38万元,同比下降677.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国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刘国强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应用工程师;2021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国强先生通过公司持股平台一一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外,刘国强先生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4,182,568.55元,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属于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的具体组合及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属于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属于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的具体组合及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一一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中小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对于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资产,本公司依照单项做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并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本次需对其他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394,569.46元,应转回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501,80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和公司有关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别的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作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本次需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02,324,474.68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金额共计104,182,568.55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总利润减少104,182,568.55元(合并总利润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准确,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于2023年1月19日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460.1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4.91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同时,经上述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60.16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84.91万元,合计金额为9,545.0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大额存单金额合计为921,135,805.56元。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483,737,657.18元)比例为29.99%,未超过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45,121,297.15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本的建设等均受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相对项目开工时间较晚导致前期进度因资金紧张有所滞后。经公司2023年10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将“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2月,公司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将2笔募集资金合计4,000.00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连同从其他自有资金账户转入的资金一起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并于2023年8月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赎回后将募集资金及对应收益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存在将募集资金合计35,084.51万元转入一般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情形(转入一般户后立即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在一般户停滞时间较短),公司于2023年底前已将募集资金及对应收益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整改措施:公司经核查发现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事项后,主动整改并于2023年8月上旬就本事项对公司管理层组织了《杰华特募集资金管理专项培训》,以加强公司管理层对于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意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2023年度,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杰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杰华特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觉得: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披露内容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国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3年签署无锡振华、浙富控股、扬杰科技、健瑞宝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长龄液压、无锡振华、浙富控股、如通股份、扬杰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长岭液压、浙富控股、如通股份、共创草坪、扬杰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群,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3年签署无锡振华2022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乾恺,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3年签署泛微网络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上海临港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上海临港和凯龙高科2020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

  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了解,并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认为其符合公司的审计需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议委员会都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审计规程,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在历年为企业来提供年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特”、“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以及新增全资子公司杰尔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尔微”)作为“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483,737,657.18元)比例为29.99%,未超过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45,121,297.15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自“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受限于工程量增长、建材及人工费上涨等的现实情况,原建设方案预计无法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后续经营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拟增加“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将投资总额由39,104.84万元增加至49,104.8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将更好地保障“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效率及质量,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非常明显必要性。

  为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杰尔微作为“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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